2009年选聘到我市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目前工作已满一年,为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0年7月。
二、考核对象
2009年选聘到我市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内容
以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农民群众中的反映情况等。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本乡镇、街道被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优秀等次须具备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强;坚持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与群众打成一片;利用所学专长,立足基层实际干事创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业绩突出;组织纪律观念强,清正廉洁。
称职等次须具备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较强;基本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廉洁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本适应农村基层工作;在村工作时间在三分之二以上,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心;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不廉洁现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要求;基本不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组织纪律观念差,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街道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如实填写《章丘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附后)。
2、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召开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的形式进行。参加范围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与被考核人员接触密切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代表,不少于50人
3、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结束后,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员一年来的表现。谈话范围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不少于20人。
4、确定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乡镇党委、街道工委综合拟定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由其在《章丘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
6、考核工作结束后,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考核情况及有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本人档案。
附件:《章丘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3日
附件:
章丘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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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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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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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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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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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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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
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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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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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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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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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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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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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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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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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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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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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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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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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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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由乡镇(街道)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