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组通〔2009〕18号
关于选派乡镇(街道)领导干部
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强化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各级先后就整顿治理“难点村”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计划用3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难点村”问题。从前期调研摸底情况看,我市也存在一定数量的“难点村”。针对“难点村”因班子软弱涣散、工作运行失范引起的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纠纷频出等突出问题,经研究,拟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选派领导干部到“难点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加强对“难点村”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村级工作规范运行,推动“难点村”得到有效治理和明显转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派原则
“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必须由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乡镇(街道)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基层办事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担任。
选派“第一书记”要按照“分类指导、对口选派、确保实效”的工作原则,根据领导干部分管领域、特长优势和“难点村”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做到按需搭配、以长克难。对班子软弱涣散、急需规范指导的后进村,由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干部担任,对信访问题突出、急需调解处理的不稳定村,由分管纪检和稳定工作的领导干部担任,对基础条件差、发展无思路、工作开展不力的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农业、工业或民政工作的领导干部担任,切实增强“难点村”整顿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主要职责任务
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不是村班子成员,不参与村级换届,只对村级工作进行指导、把关和监督。主要职责有四项:
1、指导、监督规范村务决策流程。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支部提议、两委商议、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委组织实施、议定事项和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六步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按计划抓好落实。党支部重大决策提议前,要注意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增强决策可行性;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决策落实。
2、指导、监督规范财务开支流程。落实村级财务集中记帐制度。村级所有收入必须由报帐员收取,3日内交乡镇记帐中心,严禁“坐收坐支”。对村级财务开支,严格按照“两委制定年度或月度开支预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乡镇(街道)集中记帐中心审核报销、每月张榜公示”六步程序规范操作。
3、指导、监督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每月15日,各村按《村务公开目录》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上月村务和财务明细单。公示后3日内,“第一书记”召集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议事会,并吸收对村务财务有疑问、有看法的群众参与。会上,村“两委”逐项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接受村民质询,听取意见建议。
4、指导、监督落实发展党员“两推两审”和组织委员全程参与制度。主动配合党(工)委组织委员做好本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村党组织严格按照《关于落实“两推两审和组织委员全程参与”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发展对象,监督落实好投票表决、公示等环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不出问题。
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较大财务开支,“第一书记”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能办的要坚决制止,对可以办的要监督村班子按照程序规范运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要指导村班子及时采纳吸收,抓好工作改进。
在此基础上,要根据“难点村”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矛盾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和措施,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对症下药、一村一策,确保“难点村”整顿治理见到实效。对班子软弱涣散的,要注意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指导,促其尽快成长,条件成熟后及时调整到位;对班子不团结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健全工作制度,对经教育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给予问责处理;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抓住矛盾问题的关键,采取有效措施,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对经济实力不强的,要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拓展发展渠道,找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切实改变落后面貌。
三、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双岗双责,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严格落实三项工作制度:
1、定期到村工作制度。每周至少拿出两天时间到村工作,了解掌握村情动态,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研究问题、跟进措施,督促工作落实。
2、定期召开村班子成员会制度。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传达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听取村“两委”工作汇报,组织村班子成员对有关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3、定期召开民主议事会制度。每月16日至18日,组织召集应参会人员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加强干部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促进班子团结、干群和谐。
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选派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不走过场、落到实处。要与“第一书记”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难点村”整顿治理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把指导监督、帮促转化的具体成效作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各党(工)委要每月召开一次“难点村”治理协调调度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交流想法看法、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制定措施,推动“难点村”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对治理工作走过场、失职失误出现重大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市委组织部将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乡镇(街道)选派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情况务必于11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
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
“第一书记”情况统计表
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
2009年10月27日
附件:
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担任“难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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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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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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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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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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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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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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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11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并报电子版。(邮箱:zqswz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