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
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更好的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意见》精神和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着眼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视抓好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全市各级党政干部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存有对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放松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放任自流,致使干部队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到全市干部队伍的形象。少数领导干部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很好的抵制各种诱惑的考验,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地位关、利益观上出偏差,出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方面不过硬,群众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工作飘浮,不务实;有的个人主义严重、自律意识差,办事讲条件、要好处,公款吃喝,铺张让费;有的追求低级趣味,生活腐化,以权谋私;个别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甚至违法违纪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对干部疏于管理监督的极端危害性和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干部队伍管理好、建设好。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表率。
二、把握重点,进一步明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内容和要求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必须首先明确管理监督的内容和要求。针对目前我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在政治纪律上,必须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策部署,不准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相反的言论,不准以任何形式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准谎报成绩,文过饰非;不准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傍款涉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准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各种迷信活动等。二是在组织纪律上,必须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服从组织分配、调动和交流;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打击报复、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等。三是在工作纪律上,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无故不上班或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处理私事等。四是在廉政纪律上,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不准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利用节假日、生病住院、提职晋升、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生日庆典、搬迁新居等机会敛财;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装修房屋,严禁超标准多占住房、违规建私房以及利用职权在住房问题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五是在道德品行上,应当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严禁参与赌博、嫖娼活动以及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行贿;严禁包养情妇(夫)等。
三、强化措施,确保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教育是基础。要坚持教育与防范并重,教育与制度并重,教育与考核并重,教育与惩戒并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一要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创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确保每届至少开展一次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二要着力抓好党风党纪教育。要把党风党纪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等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广泛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三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并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抓好整改,促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健全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制度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必须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的机制。要进一步做好干部监督预警、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和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工作,及时发现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提醒告诫,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同时,着力健全完善以下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更加“耳聪目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制度。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等经常性考察制度的落实。积极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工作机制,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干部遵守各项纪律的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报告内容、报告时限,严格落实。加强对报告事项真实性的审核,通过纠正瞒报、漏报、谎报行为,发现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四是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会、书记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并保证组织人事、财务开支、投资审批等工作由领导班子不同成员分管。实行领导班子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坚持做到每月至少通报一次上级工作部署、本单位经济运行、重大事项进展等事宜,并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进展及完成情况。推行领导班子内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次,遇到特殊情况,随时进行谈话。五是健全完善举报受理查核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要及时立项调查;对转办的举报件,建立复核制度。要加强对举报问题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监督作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疑点较大,问题一时难以完全查清的干部,视具体情况可以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3、严肃查处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强化组织处理措施的运用,对查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那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任务目标完成不好或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根据不同情况,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对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其他法规制度,分别作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坚决防止有案不查、查处不力,查实问题不处理、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等现象。对查处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责任,牢固树立加强管理是本职、疏于管理是失职、抓不好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要敢抓敢管,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级党组织要承担起对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主要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对领导班子成员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并对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负总责,既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又要担负起监督同级和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不能只使用不监督、只提拔不教育。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所在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发生严重问题的,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带病在岗”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党委(党组)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各项管理监督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妥善安置好被调整干部,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在新岗位积极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和提拔重用。要认真研究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时期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律,创新制度机制,改进办法措施,努力提高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水平。
2009年3月